关于报送各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机构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评建通〔2023〕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三峡大校〔2023〕24号)工作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召开动员会,并将工作组信息及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报送至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须发部门文件,并在7月6日前完成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动员会。工作小组的组织结构为:
组长: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院领导
成员: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等
二、各教学单位确定一名审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和一名联系人,负责与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联系审核评估工作事宜。
三、各教学单位提交的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参照《三峡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编制,近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主要围绕2023年9月6日完成各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第一稿)和评建工作组织实施。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机构成立文件送交评建工作办公室,于7月6日前将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送交评建工作办公室(地点:J-3101,电话:6390097,联系人:梁小龙),相关电子版发送至7495595@qq.com。
附件: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联系方式一览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